心理与脑科学研究院
拟报废固定资产内部公示
根据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相关管理规定,结合研究院资产实际使用现状,心理与脑科学研究院计划对一批达到使用年限、满足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开展报废处置工作现将具体事宜予以公示:
本次拟申请报废资产涵盖2015年10月前采购的台式计算机、笔记本电脑共93 件固定资产(账面原值521758元),办理调剂及报废手续,具体资产明细详见附件。
前期研究院已组织专项资产盘点核查、专业技术鉴定论证,并经研究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审议研究,一致同意就该批资产正式提交报废处置申请。
本公示同步张贴于心理楼三楼公示栏。
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3日,共计5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,若有单位或个人需调剂使用上述资产,或对本次报废事项存有异议,请及时与研究院李老师联系。
联系电话:82159796
辽宁师范大学心理与脑科学研究院
2026年5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