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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拒绝私自翻墙,守护清朗校园的倡议书

2026-10-20  点击:[]

各位研究生同学:

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对网络访问行为作出规范,私自“翻墙”属于违法行为。为进一步增强全院研究生网络安全意识,筑牢校园网络安全防线,共同营造安全、文明、清朗的校园网络环境,在此,我院研究生会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:

一、坚守法律底线,严守网络安全红线。充分认清私自“翻墙”行为的违法性与现实危害,未经主管部门批准,绝不使用VPN、代理软件、游戏加速器、境外插件等各类工具访问境外受限网站。明确无论出于何种目的,未经审批私自“翻墙”均属于违法行为,做到知法于心、守法于行。

二、提高辨别能力,自觉抵制翻墙工具。坚决不下载、不安装、不使用各类“翻墙”工具。摒弃“应用商店可下载即为合法”“付费VPN更加安全”“匿名工具能够隐身”等错误认知,主动甄别网络信息,自觉抵制各类翻墙工具的广告宣传与推广诱导。

三、恪守行为准则,不协助他人实施翻墙行为。做到不制作、不传播、不出售、不出借各类“翻墙”工具、操作教程及相关账号,不为他人实施私自“翻墙”行为提供任何形式的便利。

四、擦亮辨别双眼,抵制网络有害信息。自觉远离境外网站滋生的谣言、偏激言论以及各类有害信息,做到不浏览、不转发、不评论错误有害内容,自觉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。

五、主动接受监督,共建安全校园网络。积极参加学校、研究院以及导师组织开展的网络安全教育学习,不断提升自身网络安全素养。发挥同学之间互相提醒的作用,发现身边存在私自“翻墙”相关行为及时善意劝导,共同守护校园网络安全秩序。

网络安全人人有责,文明上网从我做起。让我们严格遵守网络相关法律法规与校园管理制度,规范自身网络行为,共同守护安全、纯净的校园网络环境。


辽宁师范大学心理与脑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会

2026年10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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